就业大学毕业生公租房申请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用人单位受理申请并盖章)→单位公示(用人单位公示7天,无异议,盖章)→镇(街道)审核(经办人审核通过,签字并盖章)→区级审核(区人力社保局、区建设局审核通过并盖章)→确认准租资格公示10天→分配→签订租赁协议
办理条件:
1、在我区用人单位工作的现职人员,具有正式人事关系或参加人事代理;
2、交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或持有区内营业执照和完税证明;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且毕业未满8年,或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高职)学历毕业未满8年且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
4、家庭无房或在本区范围内已有房产面积低于保障标准的;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办理材料(均一式两份复印):
注:附件压缩包内申请表为14年文件附件,“填表及提交申请材料须知”已更新,以下列清单为准:
1、《绍兴市柯桥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Ⅱ》原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未婚(可由户籍所在地村(居)或现工作单位证明)或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原件。
3、申请人、配偶及申请家庭成员(指申请人子女)身份证、户口簿(户主及个人页)、有效户籍证明或在区居住证复印件。
4、申请人学历学位、职称、人事关系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工作人员由用人单位出具人事关系证明,其他企业工作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人事档案在柯桥区人力资源市场存放,人事档案咨询电话:84126034,地址:兴越路1718号235办公室)。
5、申请人、配偶及申请家庭成员房产状况证明原件(纺都路1066号公共服务大楼或1108号柯桥区档案馆一楼大厅自助机上刷身份证原件打印、或浙里办APP下载)。
6、申请人、配偶及申请家庭成员未享受房改房等政策证明原件(群贤路2069号柯桥区建设局507办公室开具)。
办理部门:柯桥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服务中心(纺都路1066号2217室)
联系电话:0575-84119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