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招工简章
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因工程建设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程管理人员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户籍:绍兴市越城区、柯桥区。
2、性别:男。
3、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资质要求:
(1)职称:具备结构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册二级建造师优先。
(2)学历: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
(3)专业:土木工程类。
(4)工作年限:从事本工种5年及以上。
(5)熟悉建筑或市政工程管理业务。要求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肯吃苦,能熟练操作CAD制图软件。
5、身体健康,无防碍工作的疾病(以体检结果为准)。
6、遵纪守法,无不良社会纪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30日-2017年11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50)工作日,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大楼208室(绍兴市滨海工业区兴滨路1903号),咨询电话:89964120。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本人到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须携带已填写的报名表(详见附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和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
(2)户口本;
(3)毕业证书:最高学历证书(全日制、在职)。
(4)职称等资质证书。
(5)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三、招聘方式
1.笔试:内容为土建结构及工程管理基础知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底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2(四舍五入)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成绩为100分,并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3.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权重比为50%:50%)由高到低按招聘数1:1确定体检入围人员。
4.笔试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录用
1.体检参照柯桥区事业编制人员招聘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予以录用;第一次体检不合格的,安排一次复检,复检不在同一医院进行,复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医院由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指定。
2.体检费用自理。
五、相关政策
1.录用人员为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合同制职工,与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录用人员首次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3.在招聘录用过程中,如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徇私舞弊,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考试资格;已经录用的,解除劳动合同。
4.录用人员享受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规定的薪酬及福利待遇。
六、监督检查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柯桥水务集团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实行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84122638。
七、未明事项由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30日